云南楚姚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我局于2019年6月25日對你公司非法占用集體土地新建云南楚姚高速公路(牟定段)一案立案調查。經(jīng)查,你公司未經(jīng)自然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批準,于2017年12月30日在牟定縣共和鎮(zhèn)孟凹村、陳灣村、騰丫口村、李家村、爛泥箐村、凹菠蘿村、宋官屯村、西山寺村、江坡鎮(zhèn)上米村擅自占用集體土地595.16畝(其中占用耕地面積322.27畝,非耕地面積272.89畝)新建云南楚姚高速公路(牟定段)的行為,已嚴重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條、第四十四條規(guī)定。
上述違法事實有下列證據(jù)證實:
1.詢問筆錄;
2.現(xiàn)場勘測筆錄;
3.違法占地現(xiàn)場照片;
4.牟定縣2018年度土地衛(wèi)片楚姚高速公路用地違法圖斑(新增建設和未套合部分用地)問題統(tǒng)計表。
我局已于2019年9月2日和9月5日分別依法向你公司進行了行政處罰告知和聽證告知,你公司未進行陳述、申辯及要求聽證,已放棄陳述、申辯權利和聽證權利。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條第一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二條的規(guī)定,并按照楚雄州人民政府2019年8月25日召開的年度土地衛(wèi)片執(zhí)法檢查高速公路違法用地圖斑整改工作推進會議的要求。決定處罰如下:
處以違法當事人云南楚姚高速公路有限公司非法占用耕地214846.66平方米(322.27畝)的11元/平方米的罰款,合計罰款人民幣2363313.26元,非耕地181926.66平方米(272.89畝)的3元/平方米的罰款,合計罰款人民幣545779.98元,兩項共計罰款人民幣2909093.24元(大寫人民幣:貳佰玖萬玖仟零玖拾叁元貳角肆分)。
行政處罰履行方式和期限:被處罰人應當在接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自行履行。
本行政處罰決定送達當事人,即發(fā)生法律效力。
你公司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以在收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楚雄州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或牟定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或者 6個月內直接向元謀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本行政處罰決定的,我局將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聯(lián)系人: 夏育森 趙興勇 李春清
電 話: 0878-5211780
地 址:牟定縣共和鎮(zhèn)萬壽路牟定縣自然資源局
牟定縣自然資源局
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