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林草林罰決字﹝2022﹞第80號
被處罰人姓名:趙**
身份證號碼:5323**********57
聯系電話:13********
家庭住址:牟定縣新橋鎮(zhèn)馬廠村委會****村民小組
違反法律、法規(guī)或者規(guī)章的事實:經依法查明,2020年7
月份,趙**未經林業(yè)主管部門批準,擅自在****村民小組的集體林地內建蓋廠房,致使林地原貌被改變。經專業(yè)技術鑒定,涉案林地面積:554㎡(折合0.83畝);地類:喬木林地;林種:用材林;涉案林地無林木損失。
上述事實,主要有以下證據證明:(1)當事人的陳述;(2)證人證言;(3)鑒定意見;(4)現場勘驗、檢查筆錄及照片;(5)辨認筆錄及照片;(6)書證等證據為證,違反了《云南省林地管理條例》第三十四條第二款“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占用、征收、征用林地,不得擅自改變林地用途,不得超過批準范圍使用林地”的規(guī)定,已構成違法。
案件性質、自由裁量的事實和理由:依據《云南省林地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第一款第二項“擅自改變林地用途或者超批準范圍使用林地的,責令改正,并處每平方米10元以上30元以下罰款”的規(guī)定,本機關決定對你單位處以下行政處罰:
1.責令于2023年6月30日前恢復植被和林業(yè)生產條件;
2.并處非法改變用途林地每平方米11元的罰款,即554㎡*11元/㎡=6094元(大寫:陸仟零玖拾肆元)。
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本決定書中的罰款,限你于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到中國建設銀行牟定支行(賬號:53001707***********)繳納。到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
救濟途徑和期限:如對本林業(yè)行政處罰決定不服,可于接到本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牟定縣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于六個月內直接向元謀縣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逾期不申請行政復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本機關將依法強制執(zhí)行或者依法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牟定縣林業(yè)和草原局(印章)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