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1日,收到中央環(huán)境保護督察組交辦群眾舉報件X530000201806210065號后,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及時轉交有關部門認真調查核實和處理。現將該舉報件調查處理情況通報如下:
一、舉報件內容
舉報人反映“牟定縣新橋鎮(zhèn)新橋村委會麥沖村第13村民小組的水庫、河道、300多畝農田被上游的郝家河銅礦、電解廠、鋅粉廠、鉛廠等的有毒、超標生產廢水及進(井)下鹽水污染,農業(yè)生產受到嚴重損害。請求督察組督促政府給予村民賠償或搬遷”。
二、調查核實情況
舉報人反映郝家河銅礦實為云南楚雄礦冶有限公司牟定郝家河銅礦(以下簡稱“郝家河銅礦”),電解廠、鋅粉廠、鉛廠為云南業(yè)勝環(huán)境資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業(yè)勝公司”)的生產系統(tǒng),水庫為工農水庫。郝家河銅礦其前身是原“云南牟定銅礦”,始建于1966年,1973年7月1日建成投產,屬國有企業(yè)。業(yè)勝公司成立于2006年10月,為國有控股企業(yè),2011年11月改制為全資民營企業(yè),以冶煉廢渣為原料,綜合回收鉛、鋅、銅、鐵、銀、銦、鎘、鉍等多種有價金屬。工農水庫坐落于新橋鎮(zhèn)新橋村委會,總庫容20.5萬立方米,徑流面積為27.4平方公里,年平均產水量為370萬立方米。
(一)關于麥沖村第13村民小組的水庫、河道、300多畝農田被郝家河銅礦井下鹽水污染問題。郝家河銅礦1#材料斜井外排礦井涌水達到了項目環(huán)評及批復文件要求執(zhí)行的《銅、鎳、鈷工業(yè)污染物排放標準》(GB25467-2010)表2排放限值要求,但全鹽量偏高。該礦在完成深部技改工程井下管道聯通后,于2017年1月底停止了1號材料斜井排水,除回用選廠選礦生產用水外,其余部分礦井涌水送至輔助豎井處理后外排,已不排往工農水庫。2013年2月8日郝家河銅礦浮選車間因事故將部分廢水、廢渣排入工農水庫上游的小溝,該礦已及時組織人員回收,未發(fā)現廢水、廢渣進入工農水庫,縣環(huán)保局已實施過行政處罰。該舉報內容部分屬實。
(二)關于麥沖村第13村民小組的水庫、河道、300多畝農田被業(yè)勝公司有毒、超標生產廢水污染問題。除云南炬鹿金屬經貿有限公司在租賃業(yè)勝公司銦廠生產期間于2010年3月31日發(fā)生事故外排廢水20立方米外(外排廢水進入了工農水庫和下游麥沖河,但未進入農田,已開展了應急處置、實施了行政處罰)外,未發(fā)現過生產廢水、廢渣外排情況。該舉報內容部分屬實。
(三)關于農業(yè)生產受到嚴重損害的問題。通過近幾年對撂荒田塊(實為87畝)周邊和下游種植的蔬菜、水稻、包谷、蠶豆等農作物生長情況的檢查,所種植蔬菜和莊稼未發(fā)現異常情況。但郝家河銅礦外排礦井涌水全鹽量偏高對農作物生長會有一定影響。該舉報問題部分屬實。
三、整改及辦結情況
(一)整改情況。縣環(huán)境保護局對郝家河銅礦外排礦井涌水治理滯后的環(huán)境違法行為進行了立案查處,責成郝家河銅礦停止生產活動,集中力量加快推進外排礦井涌水治理工作;委托楚雄州環(huán)境監(jiān)測站對工農水庫進行了水樣監(jiān)測,經監(jiān)測工農水庫水質符合農灌要求;對郝家河流域地表水設置了監(jiān)控斷面和削減斷面定期開展監(jiān)測;督促郝家河銅礦委托開展了郝家河沿岸農用地土壤環(huán)境調查及評估工作。督促郝家河銅礦兌現了2018年度的補償款。
(二)辦結情況。該舉報件已辦結。
四、下步工作
縣級有關部門將對照省環(huán)科院編制的《牟定縣新橋鎮(zhèn)郝家河沿岸農用地土壤環(huán)境調查及評估報告》和復核情況,開展好郝家河沿岸農用地的風險管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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