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掃黃打非”?
“掃黃打非”是文化市場管理的一個專業(yè)術語,是一項執(zhí)法活動。
“掃黃”指清理黃色書刊、黃色音像制品及歌舞娛樂場所、服務行業(yè)的色情服務,就是指掃除淫穢色情等危害人們身心健康、污染社會文化環(huán)境的文化垃圾。
“打非”指打擊非法出版物,即打擊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guī)定的破壞社會安定、危害國家安全、煽動民族分裂的出版物,侵權盜版出版物以及其他非法出版物。

二、什么是違禁出版物?
違禁出版物是指以否定黨的領導,顛覆國家政權為最根本目的的國家嚴禁出版的非法出版物。主要包括:
1、反對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的;
2、危害國家統(tǒng)一、主權和領土完整的;
3、泄露國家秘密、危害國家安全或者損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4、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或者侵害民族風俗、習慣的;
5、宣揚邪教、迷信的;
6、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wěn)定的;
7、宣揚淫穢、賭博、暴力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誹謗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9、危害社會公德或者民族優(yōu)秀文化傳統(tǒng)的;
10、有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國家規(guī)定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三、什么是非法出版物?
非法出版物是指不是國家批準的出版單位出版的在社會上公開發(fā)行的圖書、報刊和音像出版物,以及違反《出版管理條例》未經批準擅自出版的出版物。其表現(xiàn)形式主要有:
1、盜用、假冒正式出版單位或者報紙、期刊名義出版的出版物;
2、偽稱根本不存在的出版單位或者報紙、期刊名稱出版的出版物;
3、盜印、盜制合法出版物而公開銷售的;
4、公開發(fā)行的不署名出版單位或署名非出版單位的出版物;
5、承印者以牟利為目的擅自加印、加制的出版物;
6、被明令解散的出版單位的成員擅自重印或以原單位名義出版的出版物;
7、未經新聞出版行政部門批準的內部資料性出版物;
8、買賣書(刊、版)號出版的出版物;
9、擅自印刷或復制的境外出版物;
10、非法進口的出版物。

四、“掃黃打非”的意義?
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是極其復雜的,既有家庭、學校教育缺陷的因素,也有社會歷史與現(xiàn)實的諸多原因。但是,淫穢、色情、兇殺、恐怖的電影、電視、錄像、圖書刊物等黃色傳媒及對青少年犯罪起著直接誘發(fā)作用,為此,開展“掃黃打非”專項活動,凈化校園文化環(huán)境,對廣大青少年健康發(fā)展具有重大意義。

五、“掃黃打非”我們該做什么?
我們應該積極宣傳教育青少年,遠離“黃”與“非”,形成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和文化環(huán)境。利用社區(qū)內宣傳欄、展板等平臺展示宣傳標語,運用宣傳資料進小區(qū)、進學校、進家庭等多種形式宣傳“掃黃打非”的意義。廣泛利用提供健康的精神食糧,擠占非法出版物生存空間。

● 作為家長,我們應多與子女溝通,實時了解子女情況,積極宣傳教育引導;為孩子選擇合適的課外讀物,指導孩子課外閱讀,教會孩子文明用書;教會孩子文明上網,遠離淫穢色情、兇殺暴力、低俗文化等不健康網站。
● 作為青少年,我們應加強學習,不斷增強自身識別能力。學生應該增強自身的自控能力,自覺遠離淫穢色情、兇殺暴力、低俗文化的書刊、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游戲軟件、“口袋書”圖書等。提高廣大人民群眾對“掃黃打非”工作的認知度和支持度。
● 公民個人應該:①學法懂法,掌握識別盜版制品的相關知識;②不抄襲他人作品,尊重版權,勇于創(chuàng)新;③自覺拒絕盜版,遠離文化垃圾;④積極宣傳盜版制品和不健康出版物的危害;⑤規(guī)勸同學親友和身邊的人不使用盜版制品;⑥不瀏覽淫穢色情、兇殺暴力、低俗文化等不健康網站,做到文明上網;⑦不購買淫穢色情、兇殺暴力、低俗文化的書刊、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游戲軟件、“口袋書”圖書。
來源:愜意浦錦
初審:譚珺然
復審:段秋燕
終審:王榮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