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機關工委概況 一、主要職能 二、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 機關工委2015年度部門決算表 一、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二、收入決算表 三、支出決算表 四、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總表 五、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六、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基本支出決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支出決算表 八、公共預算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表 第三部門 機關工委2015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三、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四、“三公”經費決算情況說明 五、其他重要事項及相關口徑情況說明 第一部分 機關工委概況 一、主要職能 牟定縣直屬機關工委是牟定縣委的派出機構,代表縣委行使領導管理縣直機關黨的工作的職能,其主要職能是: (1)根據(jù)縣委對縣級機關和直屬企事業(yè)單位黨的工作的決定、指示,負責制定縣直機關基層黨組織的建設工作規(guī)劃,領導縣直機關基層黨組織抓好黨的思想、組織和作風建設,做好對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監(jiān)督工作。 (2)指導縣直機關黨組織實施對黨員特別是對黨員領導干部的監(jiān)督,加強民主生活會的管理,抓好領導班子思想作風建設。 (3)指導縣直機關黨組織配合行政領導抓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機關思想作風建設。 (4)審批縣直機關黨組織領導班子的組成及班子成員的職務任免,審批縣直機關黨總支、黨支部的黨員發(fā)展工作。 (5)負責指導縣直機關黨組織的理論學習和基層黨務干部的政治理論培訓。 (6)承辦縣委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部門基本情況 縣直機關工委為獨立核算的預算單位,共有7人(內設股室:辦公室),離退休2人。除離退休經費預算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由人社局統(tǒng)一發(fā)放外,其余經費由財政全額預算撥款,財務實行行政單位會計制度管理和核算。 第二部分 機關工委2015年度部門決算表 (見附件) 第三部門 機關工委2015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情況說明 縣直機關工委2015年度收入合計57.57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57.57萬元,占總收入的100%。與上年42.98萬元對比上升33.94%,主要原因是當年工資制度改革及轉入大量黨組織和黨員,日常保運轉支出增多。 二、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5年縣直機關工委決算總收入57.57萬元,其中:財政撥款收入57.57萬元,占總收入的100%。 (一)基本支出情況 部門決算總支出58.85萬元,其中:基本支出48.14萬元,占總支出的81.8%;項目支出10.71萬元,占總支出的18.2%。 (一)基本支出情況。2015年用于保障機關工委正常運轉的日常支出35.53萬元。與上年對比上升原因分析為人員工資調整。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等人員經費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7.78%;辦公經費、印刷費、水電費、汽燃費、辦公設備購置等日常公用經費占基本支出的32.22%。 (二)項目支出情況。2015年用于保障機關工委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yè)發(fā)展目標,用于專項業(yè)務工作的經費支出10.71萬元。與上年對比上升原因分析是當年轉入大量黨組織和黨員劃歸工委管理,相關項目經費支出增加。 三、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決算情況說明 2015年部門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58.85萬元,占本年支出合計100%。主要原因是當年工資制度改革及轉入大量黨組織和黨員,日常保運轉支出增多。按支出功能分類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務支出43.06萬元,主要用于單位干部職工工資發(fā)放、公車運行維護、單位正常運轉保障等支出; (二)社會保障和就業(yè)支出10.19萬元,主要用于為單位干部職工購買保險; (三)醫(yī)療衛(wèi)生與計劃生育支出3.2萬元,主要用于為單位干部職工購買醫(yī)療保險; (四)住房保障支出2.38萬元,主要用于為單位干部職工繳納住房公積金。 四、“三公”經費決算情況說明 機關工委2015年財政撥款“三公”經費決算總額2.48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支出2萬元,公務接待費支出0.48萬元。 2015年“三公”經費決算數(shù)比2014年決算數(shù)減少0.02萬元,減少的主要原因是:厲行節(jié)約,反對鋪張浪費;嚴格公務接待范圍和費用。具體情況如下:公務接待費比2014年決算數(shù)減少0.02萬元。 (一)因公出國(境)費 2015年機關工委未組織公費出國。 (二)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 2015年機關工委年末公務用車保有量1輛,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2萬元。其中:運行維護費2萬元,與2014年持平,主要用于保障下鄉(xiāng),縣內公務出行等工作產生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等支出。 (三)公務接待費 2015年機關工委執(zhí)行國內公務接待接待費開支0.48萬元。公務接待費比2014年決算減少0.02萬元,主要用于接待縣內或州級領導產生的費用。 五、其他重要事項及相關口徑情況說明 (一)相關口徑說明 1、基本支出中人員經費包括工資福利支出和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務支出、其他資本性支出等人員經費以外的支出。 2、“三公”經費: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有關文件及部門預算管理有關規(guī)定,納入州級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州級部門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guī)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3、“三公”經費決算數(shù):指州級各部門(含下屬單位)用財政撥款(含上年結轉結余和當年預算)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支出數(shù)。 附件:部門決算表.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