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華悅石化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20日向本機關提出關于《牟定華悅石化有限公司胡山加油(加氣)站服務區(qū)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報告表》審批的申請,本機關受理后,經依法審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條、《水利部辦公廳關于做好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承諾制管理的通知》(辦水保〔2020〕160號文件)的有關規(guī)定,于2024年 3 月20日作出了關于準予《牟定華悅石化有限公司胡山加油(加氣)站服務區(qū)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審批的行政許可決定,現予以公開。
牟定縣行政審批局(簽章)
2024年3月21日
注:行政許可決定的公開方式可以采取網絡、公告公示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