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單》包含不予處罰、從輕處罰、免予行政強制等三張事項清單,涉及公安行政管理執(zhí)法事項41項,其中,行政處罰事項37項、不予行政強制事項4項。具體如下:
(一)不予處罰事項27項:涉及網(wǎng)安、禁毒、交警、機場公安局等部門警種行政管理事項。
(二)從輕處罰事項10項:涉及禁毒、交警、機場等部門警種行政管理事項。
(三)免予行政強制事項4項:涉及交警行政管理事項。
上一條:《云南省公安機關戶籍業(yè)務服務指南》制定背景? 下一條:《云南省公安廳行政執(zhí)法包容審慎監(jiān)管減免責清單(第一版)》政策制定的依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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