牟定縣學勤幼兒園于2022年9月19日向本機關提出關于《牟定縣學勤幼兒園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報告表》審批的申請,本機關受理后,經依法審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三十八條第一款、《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于2022年9月19日作出了《牟定縣學勤幼兒園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報告表》審批的行政許可決定(相關文書的編號:牟行審發(fā)〔2022〕18號),現予以公開。
牟定縣行政審批局(簽章)
2022年9月21日
注:行政許可決定的公開方式可以采取網絡、公告公示欄等。